申请条件
1、在惠州缴纳公积金的职工
2、想要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材料
①提取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权属人必须为提取申请人或提取申请人配偶);
③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危房类);
④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修许可批复;
⑤《工程造价预算书》;
⑥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是产权共有人或为提取申请人才需提供 )。
特别说明:
大修自住住房,是指修缮住房时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符合本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提取大修许可文书签发当月之前(含当月)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工程总造价金额。提取时限为大修许可文书签发日期起一年内,只可提取一次。
申请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前往就近的公积金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