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单位缴存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一)填写《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手工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申请表》(电子表)(业务涉及职工人数5人以上时以U盘形式提供);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单位在职人员工薪表》(工薪表中必须体现职工上一年度年收入的月平均工资)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个人明细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认为需要反映企业真实性的其它材料。
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凡是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
办理时限:
资料审核无误,当天办结。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