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材料:
注:大修自住住房,是指修缮住房是需牵动和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和房屋设备,不需全部拆除,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
3、县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大修许可文书
5、工程维修部门编制的工程预算书
6、申请人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7、提供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外资银行和深圳地区开户的除外)
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凡是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