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房地产权证》
3、购房发票、契税发票
4、申请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
5、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借款合同》,无法提供《房地产权证》的可提供加盖银行业务公章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外市购房(工作地或户籍地),购房者需提供在购房城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例如社保缴存证明、公积金缴存证明或户口本。
7、本人名下正常使用的广东省内开户的储蓄卡或存折(外资银行和深圳地区开户的除外)
上述需要提供的资料,凡是未注明为复印件的,均指证明文件或材料的原件。
注:在房产证出证时间一年内提取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