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市潮阳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1、办理地点: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棉新大道石珠路口劳动培训大楼1楼办事大厅
2、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
0754-83813499
| 受理条件
1、用人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2、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3、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 办理材料
申请单位在广东省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申报后,到人社局提交以下纸质材料:
1、《汕头市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汕头市申请单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部分)》(附件3-2)和《汕头市申请单位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明细表(医保部分)》;
3、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
4、所吸纳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单位属小型微型企业的,应提供本单位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依据;
6、银行基本账户凭证复印件;
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属高校毕业生的应提供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