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3 22:51:46智慧百科

江门随军家属入户办理条件

  随军家属入户条件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规定,驻我市部队服现役或服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师(旅)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和未成年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可以申请随军入户。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在江门市自有合法产权住所的,申请人及随迁子女何将户籍迁移至该房产地址。

  2、由部队分配的住所,属部队合法所有权,经入户单位同意,申请人及随迁子女可将户籍迁移至该房产地址。

  3、经入户单位同意,申请人及随迁子女可将户籍迁入部队集体户。

本文标签: 子女  部队  户籍  人及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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