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高温天气有限制工作时间吗?
用人单位在下列高温天气期间,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1.日最高气温达到39℃以上,当日应当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2.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12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工作;
3.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注意!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而扣除或者降低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