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直接招用首次在大亚湾区就业员工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大亚湾非公企业,可申请500元/人的补贴。公示期要求如下:
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企业申请材料作出初步审核,将通过初审的企业名单在大亚湾区人社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社局提出审核认定意见并盖章。
拓展阅读
大亚湾区疫情期间首次招工补贴什么企业可以申请材料
1.《大亚湾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补贴申请表》
2.《大亚湾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花名册》
3.员工身份证(原件的PDF版)
4.企业发放工资凭证(原件的PDF版)
5.企业直接招用员工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相关凭证。
6.登记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的PDF版)
7.劳动合同书(原件的PDF版)
企业直接登录广东惠州大亚湾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www.dayawanjy.com/)下载《大亚湾区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我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补贴申请表》(附件1)、《大亚湾区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直接招用首次在我区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员工花名册》(附件2),以上申领材料统一扫描发送至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指定邮箱:hzdywjyzx@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