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条件
1、申请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处可以受理其申请:
①申请人的户籍在本处所在地,非本地户籍的需提供在本地(一年以上)居住/工作证明;
②涉及房产,应在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
2、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等国,需要同时加做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系统会自动添加该事项。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如在国外、港澳台的应提交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
2、如申请人为法人(企业)的,应提交法人的营业执照、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申请人的户口簿,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4、房产证原件;
5、如非本人办理,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法人(企业)委托他人代办的还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6、如果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要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三、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①发起:如果公证处支持在本平台在线申办,可以直接在平台内发起申请。
②审核:根据公证事项的不同,可能需要提供不同的个人信息与证据材料,提交后公证处将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间,公证处可能要求补充额外的证据材料。
③受理:通过审核后,可以在直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支付工具支付公证费用(部分公证处支持线下领证时才缴纳费用)。支付后,申办将直接进入受理状态,只需等待系统通知前往公证处领取公证书即可。
④领取:前往公证处领证时,请记得带齐本次申办提交过的材料原件以便公证人员进行真实性核验。
2、到公证处申请:
①申请:可到公证处进行相关咨询,公证员会根据申请要求,告诉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到受理窗口后,公证员通过预审相关证明材料,决定是否受理。
②受理:公证员受理申请后,按照公证员要求交齐证明材料及填好《公证申请表》。承办公证员会审查提供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所申请的公证事项要求填写、签署相关表格、文件。
③缴费:承办公证员发送《收费通知单》后,可持该通知单到收费处缴纳公证费,领取公证发票。
④领取:在公证书制作完成后,由公证处通知到场领取,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到本处领取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