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地方特产2022-03-22 15:50:15未知

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更新时间:2021年2月19日

  北京朝阳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条件(用人单位+申请人)

  (一)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申请《工作居住证》相关业务,应满足以下条件:

  ➤纳税地在朝阳区,

  ➤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合法注册备案的机构。

  ➤原则上应在朝阳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缴纳税费满1年,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应不低于100万元,年纳税额原则上不低于20万或近三年累计纳税不低于60万元。

  (二)申请人

  1.受理条件

  申请人一般应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一)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二)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三)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的获奖人;

  (四)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4倍的人员;

  (五)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在本市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8倍的人员;

  (六)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人员;

  (七)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八)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人员(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情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九)由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工作局批准的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本市年应税收入还应达到上一年度本市全社会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聘用的人员为1.2倍;具备除第(四)、(五)项条件以外的人员为1.5倍。

  【办理机构】

  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普天实业创新园内)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

  010-57596100

  

本文标签: 万元  朝阳区  人员  申请人  条件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