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范围
据龙湖区教育局发布教资认定工作的公告,需要在认定范围和受理范围内的人员才能够进行教资认定。
(一)户籍在龙湖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龙湖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龙湖区户籍的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受理范围
(一)户籍在龙湖区的申请人,可在龙湖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在龙湖区内的申请人,可在龙湖区或到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广东省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若有需要可咨询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0754-888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