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1、尚在参保缴费的须先办理减员手续;
2、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意转入并开具联系函。
申报材料
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社保卡或身份证件)。
承诺时限
在收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
结果领取方式
网上查询
业务联系电话
市局 88520814;金平 88573486;
龙湖 88882976;澄海 85886719;
濠江 86702348;潮阳 83836209;
潮南 87906573;南澳 86810368
监督和投诉电话
88521590
十四、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