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统筹地区就业并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
上限为2018年汕头市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10元的300%,即15630元;下限暂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50元执行,调整时另行通知。
而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按参保单位申报个人缴费工资计征。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执行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执行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工伤保险的执行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