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缴费标准:
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照各险种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计算。2021年7月1日起,市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 单位个人合计比例 | |
医疗 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 | 6% | 2% | 9% |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 1% | —— | ||
生育保险 | 0.8% | —— | 0.8%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不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规定的参保人员,在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按7273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