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异地就医转诊
按照新政策规定,我市参保人因病情需转往市外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或常驻异地人员因病情需转往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等情况的,在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其待遇按已办理转诊手续的标准支付。
办妥转诊手续的,若转往的医院为省内或省外联网医疗机构,参保人可直接在转往的医院实时联网结算,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联网备案登记手续;若转往的医院为非联网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持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办理流程
图源:汕头社保
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异地就医或入院后10天内;
2.生效期:自系统登记之日起180天内有效(登记起始之日往前回溯最长不超过10天);
3.在生效期内到备案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有效。
办理地点
汕头市办理异地就医转诊手续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序号 |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 医院级别 | 备注 |
1 | 汕头市中心医院 | 三级 | |
2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厲医院 | 三级 | |
3 |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厲医院 | 三级 | |
4 |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厲肿瘤医院 | 三级 | 限转治疗恶性肿瘤 |
5 | 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三级 | |
6 | 汕头市第三人民医院 | 二级 | 限转治疗结核病 |
7 | 汕头市第四人民医院 | 二级 | 限转抬疗精神疾病 |
8 | 汕头大学眼科中心 | 三级 | 限转抬疗眼科疾病 |
9 |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 三级 | 限转抬疗精神疾病 |
10 | 汕头市中医医院 | 三级 | 限转往中医专科医院 |
11 | 汕头市皮肤病防抬院 | 二级 | 限转抬疗皮肤疾病 |
12 | 潮南民生医院 | 三级 | |
13 | 潮阳区大峰医院 | 三级 | |
14 | 南澳县人民医院 | 二级 | 汕头社保 |
咨询电话
市社保局:88521710 、88522057 金平分局:88573488
龙湖分局:88889530 澄海分局:85886325
濠江分局:86702363 潮阳分局:83844633
潮南分局:87913017 南澳分局:868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