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可以享受哪些医疗救助待遇?
(一)享受待遇对象。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收入救助对象。
(二)资助参保。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由医疗救助基金100%资助。
(三)大病保险政策倾斜。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80%,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80%;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70%;对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5%。
(四)医疗救助。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及门诊就医,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住院及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医疗救助:
1.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按照100%的比例救助。
2.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收入救助对象按照80%的比例给予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