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经办工作的通知》(粤社保函[2020]3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今年11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将分期分批转换到社保卡金融账户(除医疗账户外的第二个账户,有单独账户单独密码)发放。
转换方式
本次养老待遇账户转换将由邮储行统一在业务经办系统中,自动提取待遇领取人的社保卡金融账号,在后台进行账户的变更,个人无需到所属社保服务大厅或邮储行网点申报账户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