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办理指南

地方特产2022-09-14 18:49:58智慧百科

汕头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办理指南

  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

  申报对象

  符合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条件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1)已办理常住异地手续且在其备案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门诊费用的,或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其中城乡居民医保只限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

  (2)在居住地的社区康复诊所、慢性病防治站就医购药的城镇职工医保精神病参保病人;

  (3)肾脏、肝脏、骨髓移植术后服用抗排斥药品,到药品生产厂家或者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购药的城镇职工参保人;因肾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照职工医保有关规定在药品生产厂家、开展手术的医疗机构或者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

  办理单位

  参保关系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工伤结算科(股)

  办理时间

  1、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起,法定工作日 (前台办理)

  2、费用发生的次年1月起 (可随时申请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预受理)

  申报条件

  已办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且按期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申报材料

  1.《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申报表》;

  2. 医疗费用收费收据(发票)(原件并加盖印章);

  3.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加盖印章);

  4.参保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需激活金融账户)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5.提供医疗费用电子票据(发票)申报的,需提交未在其他地市申报医保待遇的书面承诺。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

  1、前台受理:成功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该时限不包括财务拨付环节)

  2、单位网厅或个人网厅预受理:成功预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回复

  结果领取/查询方式

  窗口领取,窗口领取,窗口/电话/公众号/网厅查询

  备注

  已办妥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肝脏、肾脏、骨髓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备案手续,且因常住异地、参保险种变更、社保卡未领取等原因无法记账需现金报销的,可按季度提前申报门特费用。

  业务联系电话

  市属:88522057 88521710 金平:88573488

  龙湖:88889530 澄海:85886325 濠江:86702363

  潮阳:83844633 潮南:87913017 南澳:86800666

  监督和投诉电话

  8852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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