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发布的通告,为了彰显公平,在取消年票制后,凡是2017年1月1日前已在东莞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应当缴纳2016年及以前年度的车辆通行年票费,缴费标准按2016年度的缴费标准执行。
根据之前的东莞市籍机动车辆路桥通行年票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来划分,共有八个类别:
一、20座以下(含)非营运客车800元
二、20座以下(含)营运客车1600元
三、21座(含)以上非营运客车3600元
四、21座(含)以上营运客车4500元
五、2吨(含)以下货车1000元
六、2吨以上至5吨(含)货车4200元
七、5吨以上至15吨(含)货车6600元
八、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