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失业补助金再延期
失业补助金政策实施期限再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申领对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 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即“失业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失业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于2021年12月31日前申领失业补助金。
2021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符合条件的失业补助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