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
政策内容:
一、享受对象: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
二、享受条件:
1、受理对象为重点人群(包括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本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
2、初次创业在我市新创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申请时初次创业实体登记注册3年内。
3、稳定经营并在初次创业实体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三、享受标准: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4050”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资料:《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申报途径:
1.线下申报:营业执照注册地街道(乡镇);
2.线上申报: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申请。
以浙江政务服务网为例:(点击进入申请入口)——选择“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进行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