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
市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变更、中断等,请于11月8日前通过乡镇(街道)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包括各行政村的“丰收驿站”)各医保网点登记办理;也可以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打开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更多→参保服务,进行新参保、变更、中断操作。
大病保险参保原则
未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单独参加大病保险。新参保大病或需要变更份数的,请于11月8日前通过乡镇(街道)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包括各行政村的“丰收驿站”)各医保网点登记办理;也可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打开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更多→参保服务→大病选缴,可为本人或他人选择份数。
大病保险信息查询
可以到乡镇(街道)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包括各行政村的“丰收驿站”)各医保网点,可通过手机应用软件“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专区→更多“其它服务”的“参保缴费查询”、“大病缴费凭证”等查询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