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费标准:2050元/人·年;三档个人缴费标准:600元/人·年。
大病选缴保费100元/份,最多选缴3份。本县学籍学生可按基本医疗保险二档或三档参保缴费,2050元或600元中已含个人缴纳的三份选缴保费。
提示: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缴纳本人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为提高保障水平,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大病选缴保费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扣缴,无需另行缴费。时间是11月10日和12月30日,个账共扣费两次。上年度有选缴的人员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扣缴,上年度未选缴人员按选缴一份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