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保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可单独参加大病保险。
新参保大病或需要变更份数的,请于11月8日前通过乡镇(街道)便民(行政)服务中心、农商银行(包括各行政村的“丰收驿站”)各医保网点登记办理;也可通过手机应用软件办理,具体办理流程:打开浙里办APP→“医疗保障专区”→更多→参保服务→大病选缴,可为本人或他人选择份数。
提示: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缴纳本人大病保险基本保费和选缴保费。为提高保障水平,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的大病选缴保费从本人医保个人账户扣缴,无需另行缴费。时间是11月10日和12月30日,个账共扣费两次。上年度有选缴的人员按照上年度选缴份数扣缴,上年度未选缴人员按选缴一份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