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标准

地方特产2022-03-22 16:31:06未知

哈尔滨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待遇标准

  【参保对象】

  一类是非正规部门就业、没有用人单位、或与用人单位没有建立固定的劳动关系,但是他们提供了某种形式的劳动,有劳动收入的人员,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中介服务工作者、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人员;

  另一类是有正规就业手续、有国家承认连续工龄,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从事各种临时性的劳务人员,他们的档案材料都存放在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处于间断缴费状态。

  【参保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必须符合2个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

  【参保方式】

  灵活就业参保、续保人员携带本人的工商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哈市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首页、本人页),到户口所在区社保局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续保手续。

  【缴费标准】

  

  【养老待遇领取条件】

  已到达退休年龄且已缴满15年(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

  【待遇标准】

  基本养老金是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养老待遇水平的高低,与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密切相关,缴费高、年限长,养老金水平就高。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与退休时的年龄有关,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55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70个月、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公式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文标签: 参保  月平均  年限  工资  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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