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肇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不得补缴灵活就业期间未缴费的年限。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补缴政策,以及不可抗力因素或业务相关部门的原因导致的无法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情形除外。
【拓展阅读】
参保条件
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向参保地税务机关(深圳、东莞市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缴费申请,按规定申报缴费。税务机关应将缴费信息及时传递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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