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一个年度的医保费用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住院待遇及家庭病床待遇。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不含普通门诊统筹费用)根据其连续参保缴费的时间确定:
★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下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 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注:2022年1月1日起已连续参保缴费时间在12个月以上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调整提高为25万元。)
★ 随母享受待遇的新生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