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 1
借款人携带身份证到贷款经办部门(管理部或分中心)领取加盖公章的《结清证明》《抵押权注销申请书》《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
STEP 2
1、由担保公司担保的,前往担保公司办理后续手续。2、房产抵押的:贷款承办部门为中心本级管理部的(地址:乌鲁木齐新民西街167号 [县公安局对面,临近逸夫小学、水区法院]) ,前往中心贷款管理科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或《他项权证》,并领取填写《不动产登记证明解押通知单》;贷款承办部门为自治区分中心的,前往自治区分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或《他项权证》,并领取填写《不动产登记证明解押通知单》;贷款承办部门为铁路分中心的,到铁路分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或《他项权证》,并领取填写《不动产登记证明解押通知单》。
STEP 3
借款人到房产部门办理解押手续。
以上就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办理解押业务的全部内容,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