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门诊医疗待遇分规定病种门诊待遇和普通门诊待遇,规定病种门诊包括特殊病种门诊和慢性病种门诊。
(一)规定病种门诊待遇
1、特殊病种门诊在一个医保年度内的起付标准为500元,起付标准以上的可报销医疗费用,按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政策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在本市内基层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分别报销90%、80%、75%。
2、慢性病种门诊在本市内就医的,一档或二档参保人由统筹基金按8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5000元,三档参保人按60%比例报销,最高报销限额为2000元。
(二)普通门诊待遇
在市内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就医的,由统筹基金按50%比例报销,市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按20%比例报销。一档或二档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为3000元,三档参保人最高报销限额为1500元。
拓展阅读:
在签约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①门诊: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慢性病种门诊提高5%。签约山区卫生院就医的,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5%,慢性病种门诊提高10%。②住院:签约基层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下降200元。③省、市规定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量放宽至12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