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操作

地方特产2022-09-14 21:30:41智慧百科

江门交通违法网上处理操作

  “交管12123”可处理的交通违法范围

  1、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备案的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

  2、可以处理处警告或200元以下,记分为6分(含)以下罚款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3、非本人已备案的机动车有记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只允许在备案日之后发生的才能处理。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违法处理】,进入违法处理业务流程。

  第一步

  用户选择违法待处理的机动车后,进入未处理违法列表界面,并可点击对应违法记录,查看具体违法内容详情。

  第二步

  用户选择待处理违法记录后,点击【处理并缴款】,认真阅读违法处理业务须知并点击【阅读并同意】,进入待处理违法记录确认及缴款方式选择页面。

  第三步

  点击确定后,进入缴款页面,并完成缴款。

  温馨提示

  1、驾驶证具有撤销、吊销、注销、停止使用、逾期未换证、逾期未审验、扣押、扣留、注销可恢复、暂扣、锁定、转出和记满12分情形的,不允许处理;

  2、如果非现场违法行为处理后,驾驶证将记满12分的,不允许处理;

  3、属于重点人员(一个记分周期内满分学习3次及以上的驾驶人)的,不允许处理已备案的非本人机动车非现场违法。

本文标签: 违法行为  机动车  现场  不允许  交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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