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条件:
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现场申请:
1.借款人及配偶提交申请贷款材料,填写《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中心对贷款申请进行审核,七个工作日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准予贷款的发送同意贷款短信。
3.办理贷款手续时不能委托他人代办;申请时借款人及配偶、抵押人及配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如有共有权人的,请与共有权人及配偶(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办理。
网上申请:
1.点击“浙江政务服务网金华市”——公积金贷款页面,按需选择“在线办理”注册登录后进行网上申请。
2.在“浙里办APP”中搜索“公积金贷款”,操作方式如上。
贷款额度:
贷款偿还:
还贷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或按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扣款日为每月十五日。
注: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男性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不超过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