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后变更业务】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可以申请办理的贷后变更业务有: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
【准备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填写《肇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审批表》
3、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要求出示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办理条件】
1、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需要满1年,未满1年,不受理贷后变更申请业务。(变更还款人、还款账号和电话号码除外)
2、申请贷后变更业务须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本人办理,并须在受理现场填写申请表格。
3、申请人有义务提供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要求出示的其他证件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