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职工离休、退休的。
办理材料:
1.代办人身份证
2.身份证
3.离休、退休证明
4.借记卡或借记卡号
5.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原个人公积金账户同时销户。
3.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和被委托人个人承诺书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