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地方特产2022-09-14 21:32:06智慧百科

金华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金华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方法

  提取条件:

  公积金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公积金缴存地无现有住房且当年未提取过公积金的,连续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可以申请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

  提取金额:

  每户家庭每月提取不高于2000元,提取后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25日前(节假日顺延)核定提取金额并转账支付到申请人银行账户。对不符合条件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自动终止租赁住房按月提取业务。

  提取材料

  1、提供申请年度的房屋租赁合同;

  2、身份证、身份关系证明(夫妻关系为结婚证或户口簿;父母、子女关系为户口簿或单位、社区居委会的证明);

  3、I类银行借记卡。

  如需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提供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I类银行借记卡;共享信息无法获得婚姻信息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办理流程:

  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或有金融委托业务的银行申请办理,经审核同意准予提取的,申请人与管理中心签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按月划转协议书》, 协议书于签订次月生效。

  线上办理:浙里办app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登录

  2、进入首页——便民服务——住房公积金

  3、选择您所需要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事项

  咨询电话:12329

本文标签: 公积金  金华市  住房  管理中心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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