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购买期房后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购买自住住房期房合同备案二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购房人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提供银行的Ⅰ类账户)。
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及《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不动产权证书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交房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证。(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房产交易部门出具的税务专用收款凭证)。通过贷款购房的,借款人须授权公积金。
4、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
5、家庭成员身份关系材料原件。
(1)需提取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提供
(2)无法获得共享信息的或无法通过部门核验的需提供。
可前往中心办事大厅办理,还可登录手机“浙里办”APP——公积金板块或支付宝-城市服务办理提取。
注意: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如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请留足保底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