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买房提取办法
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自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未超过一年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材料:
携带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具体地址: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址2楼(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服务外包产业园1号楼)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周日:休息
联系电话:0579-12329
线上办理流程:
1、下载“浙里办”app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登录
2、进入首页——便民服务——住房公积金
3、选择您所需要办理的公积金提取事项
4、根据提示进行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