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合法稳定住所入户(含商品房、二手房、共有产权房及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的房产等)
办理条件
根据端州区落户政策,公民在城镇购买房产(含商品房、二手房、共有产权房及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的房产)或合法自建房,及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并持有居住证的人员,本有及亲属可以申请迁入户口。
需审核材料
(1)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及合法所有权属政府的租赁房屋(包括保障房、经适房、直管房等)、工作单位拥有合法所有权并由工作单位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国土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的证明。
(4)申请人与随迁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其他情形
(1)迁入政府或单位房屋的,需提供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2)迁入个人房屋的,需提供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非产权人或其直系亲属的,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3)自2019年7月1日起,高中年龄段(15-20周岁)省外户口迁入(含随迁)的,需市公安户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