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以工代训补贴申请
以工代训:即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以正常上班、老员工带教的形式)
一、培训主体: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二、补贴对象: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补贴。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行业的各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起新吸纳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企业申请),通过岗位实际操作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补贴。
三、培训补贴标准
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
四、是否需要鉴定考证:否
五、受理机构:海口市人力资源开发局职业技能开发科(培训科)。电话:65230330,65232766, 65376977,65231543。地址:蓝天路旁嘉华路2号市人力资源开发局2楼。
六、补贴申报材料
申请单位将以下材料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均需申请单位盖章)申报补贴:
1、《以工代训培训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中含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和企业承诺);
2、以工代训人员补贴花名册一式两份;
3、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设立登记证照复印件;
4、申请月份银行工资发放对帐单(银行盖章);
5、新吸纳人员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复印件、社保清单、银行工资发放对账单,三者之一即可)。
上述以工代训补贴,不得与适岗培训补贴重复享受,企业可根据本企业以工代训实际开展情况,最早从2020年7月开始申请。以工代训补贴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