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在本市或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职工,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外市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需在本市。
2.购买本市自住住房,所购房产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购房合同,且可用于办理合法有效抵押登记手续;
3.购房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规定比例;
4.同意按照管理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办妥担保手续;
5.法律法规及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贷款的方式
开发商将申请人买卖合同等资料移交受托银行,受托银行将征信结果、校核好的买卖合同复印件等资料移交中心,再由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三、贷款偿还
1.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1)等额本息;
(2)等额本金。
2.放款一年后可申请提前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本息,可选择:
(1)提前一次性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2)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金。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附表)
1.贷款额度:需满足如下条件
(1)最高个人贷款额度=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当前月缴存额×当前至法定退休年龄总月数× 缴存调节系数
(2)缴存时间:1年(含)——2年,最高贷款额 10万元;
缴存时间:2年(含)——3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缴存时间:3年(含)——4年,最高贷款额 25万元;
缴存时间:4年(含)——5年,最高贷款额 35万元;
缴存时间:5年(含)以上,最高贷款额40万元。
(3)购买一手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40万元,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为人民币7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月负债之和不能超过个人月平均收入的50%。
2.贷款年限:购买一手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所购房产的实际土地剩余使用年限。申请人当前年龄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3.贷款利率: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当日挂牌利率执行;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1.1倍,并且须结清第一套公积金贷款。
五、需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均为原件与A4纸复印件)
六、贷后变更及自动划转业务请到受托银行办理(一手房贷款流程图表)
图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