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电动车上牌所需资料
申请注册登记时,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电动自行车业务申请表》,交验车辆,并提供以下证明、凭证: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来历凭证材料;
(三)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明;
(四)电动自行车CCC认证证书。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身份证明是指:
(一)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四)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港澳合居民居住证》。未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是其所持有的有效期六个月以上的公安机关核发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外交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五)华侨的身份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六)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时所持有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居(停)留期为六个月以上的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
(七)企业法人的身份证明是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