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八张;
办理流程:
第一步:车管所业务大厅提交资料、缴费;
第二步:进行驾驶技能培训学习;
第三步:车管所预约并参加科目一、二、三考试(合格后);
第四步:车管所接受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并参加宣誓;
第五步:车管所领取驾驶证。
注意事项:
1、申请不同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条件、身体条件和限制条件不同,且准驾车型为A1、A2、B1的机动车驾驶证不能初次申领;
2、在暂住地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C1、C2、C3、C4、C5、D、E、F;3、受理前先行核查申请人是否存在有机动车违法未处理、未参加定期检验或未办理报废注销的情况,应当告知申请人先行处理,再办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