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江门市2022年促进乘用汽车消费实施方案补贴对象是哪些?
答:消费者(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及其它组织机构等,但不包含财政供养单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法人企业),购买乘用汽车(“国六”标准乘用汽车及新能源乘用汽车)的,并在江门辖区范围内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可凭本市购车发票申请资金补助。
补助时间
1、“国六”标准乘用汽车:2022年3月15日至8月31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2、新能源汽车:2022年2月15日至8月31日,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日期为准。
消费者申请补贴的最后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过期不再受理)
问:非内地身份证消费者在我市购买汽车是否可享受补贴?
答:可以。
问:非江门地区的汽车购车发票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能。本次资金补助仅限江门市购车发票,且在江门辖区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