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才补贴申报流程
1.申报
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组织发起申报
全职引进人才申报材料:
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下载入口)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明
申报单位参保证明
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学历学位证书
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
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以薪酬为申报依据的须提供薪酬发放证明
柔性引进人才申报材料包括:株洲市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申报审批表及汇总表、合作协议或工作合同和工作成效证明材料(项目进展、技术成果等)。
以上材料涉及到复印件的均须申报单位审核盖章,所有资料整理成册,需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
2.审核
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同级人才办初审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形成拟发放补贴名单。
3.补贴发放与备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定后,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再按程序办理补贴发放手续。
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集中向市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其他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初审后报送市人才服务窗口
市人才服务窗口地址: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1086号窗口
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联系人:姚绍真
办公电话:28680825
电子邮箱:zzrenc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