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
全职引进的A、B、C、D、E类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按5:3:2的比例分三年发放。柔性引进的A、B、C三类人才分别每年给予最高10万元、8万元、5万元补贴,每人享受期限不超过三年。
属市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由市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属其他用人单位的,由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其他说明
1.已纳入新引进高层次人才补贴的人才不能重复申报。
2.根据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结果确定新引进人才补贴标准。
3.用人单位要认真对申请人的实际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给出推荐意见。
4.新引进人才申请补贴中填写的银行卡号,原则上不再修改。请务必填写准确,如填错,须及时联系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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