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人才首次购房可享受购房补贴
补贴人群
新引进到株洲市的轨道交通、汽车、航空、新材料、电子信息、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服饰等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全职工作的人才
35周岁(含)以下,已落户株洲市区,入职且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补贴金额
全日制博士生和原 “985”大学硕士研究生购房补贴为5万元
硕士研究生和原“985”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为3万元
全日制本科生购房补贴为2万元
新引进(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补贴为3万元
注意:获得购房补贴的申请人,5年内(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算)不得将其所购房屋转让或商业抵押(含注销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不得流出株洲工作。用人单位要加强人才管理,在领取补贴期间流出株洲的,应在人才离职之日起15天内书面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追回购房补贴。
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条件的,均可享受补贴。已享受“一事一议”人才房待遇的,不重复享受购房补贴。已领购房补贴需要退房的,须先退购房补贴再办理退房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