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
一、新装、增容用电业务办理流程
(一)低压居民客户: 1. 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 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 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5.签订供用电合同→6. 装表接电
(二)低压非居民客户: 1. 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 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 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起草协商《供用电合同》)→5.受电装置竣工检验→6.签订《供用电合同》→7.装表接电
(三)高压客户: 1.业务受理→2.用电现场勘查→3.制定及答复供电方案→4.确定及收取业务费用→5.受电工程设计审核→6.受电工程中间检查(起草协商《供用电合同》)→7.受电工程竣工检验→8.签订《供用电合同》→9.安装计量装置(装表)→10.送电 以上流程中,低压居民客户第4、5环节,低压非居民客户第5、6环节,高压客户第8、9环节可并行办理。
二、办理新装、增容用电需提供的资料
(一)低压居民客户:
①用电申请登记表;
②房屋产权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或直系亲属证明,如户口本);
③房屋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如房屋产权证,房产局开具的证明,房产局认可或备案的购房协议,遗产公证,新建房屋时国土、规划部门有效批准文件和手续,产权部门加盖公章的公房使用证;
④新建小区住宅出售前,以房地产公司名义统一办理低压批量新装所需资料参照高压客户。
(二)低压非居民客户:
①用电申请登记表;
②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③属政府监管项目的,应提供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
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房产证明;
⑤《客户用电设备清单》,设备清单需加盖单位印章。
(三)高压客户:
1.《用电申请登记表》。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印章。
2.用电单位证明:
①企(事)业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用电项目批准:
①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批文复印件;
②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③属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客户,应提供环保主管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意见。
4.用电需求资料:
①《客户用电设备清单》。设备清单需加盖单位印章;
②大型商业、办公、住宅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其中应标明占地面积、建筑楼层及各种不同用途的建筑面积(居民小区应注明住宅户数、单元面积)、配套水泵、电梯、公共照明设施用电容量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