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暂时不用电需要办理暂拆手续
暂时不用电包括:低压暂拆、高压暂停、超过六个月销户。低压暂拆:客户暂拆(因修缮房屋等原因需要暂时停止用电并拆表),应持有关证明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1)客户办理暂拆手续后,供电企业应在五天内执行暂拆。
2)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暂拆期间,供电企业保留该客户原容量的使用权。
3)暂拆原因消除,客户要求复装接电时,须向供电企业办理复装接电手续并按规定交付费用。上述手续完成后,供电企业应在5天内为该客户复装接电;
4)超过暂拆规定时间要求复装接电者,按新装手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