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低保怎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地方特产2022-09-15 10:16:32智慧百科

株洲低保怎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

  株洲低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凡户籍在株洲市且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株洲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产符合我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状况规定的,都可向户口所在镇街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株洲市城乡居民低保申请审批表》(可在社区领取)

  2.申请报告

  3.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4.户主的1寸照片

5.家庭收入状况证明:

  (1)有单位的提供单位财务部门开具加盖财务章的收入证明,并提供银行6个月的工资发放流水明细;(2)改制企业下岗的,需提供生活费证明;

  (3)在外打零工的由发工资方开具工资收入证明;

  (4)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有养老保险的需提供领取退休金的证明;

  (5)人户分离的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家庭情况证明、收入及财产证明;

  6.近三月的水电费证缴费单;

  7.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8.法定劳动年龄内未就业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失业登记等情况的证明,对劳动能力认定结论有异议的还需要提供劳动能力认定证明;

  9.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家庭成员中有重病的,提供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10.拆迁家庭的拆迁补偿协议书、安置协议,补偿款支出相关证明;

  11.家庭成员中有各类赔偿的,应当提供赔偿协议(法院判决书);

  12.家庭成员有小孩在读的需提供在读证明和缴费单据;

  13.家庭经济状况授权书;

  14.其他需提供的有关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申请人或委托受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程序。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相关材料,并配合调查;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接受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

  2.镇街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的,镇街应在受理之日3个工作日内开展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下达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在1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情况进行入户调查并核算评估家庭收入,提出初审意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一次性补正告知书;明显不符合救助申请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下达不予批准决定书。

  调查核实时,社区、镇街入户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家庭经济状况入户核查实行“谁入户、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算后结束后,由镇街以社区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并在社区公示7个日,无异议的上报区民政部门审批。

  3.区级审批:区级民政部门收到镇街道初审意见和相关材料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在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5-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并由镇街、社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正式批准。对已批准的低保对象,在社区进行长期公示;不予批准的,下达不予批准决定书,将不予批准原因书面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镇街组织开展复查。

  办理地址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限时办结30个工作日。镇(街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区级民政部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示时间不计算在办结时间内。

  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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