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厦门第十一批市级公租房(围里公寓)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厦门市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即“三高”企业的无住房职工。由职工所在企业(以下统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特别注意:本批次房源由单位申请承租并签署租赁合同,取得房源后作为集体宿舍,按照一人对应一张床的分配方式安排给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
如:三床型单间公寓内有三张床,因此一套三床型单间公寓须安排3个符合条件的职工居住(合住)。
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列入厦门市“三高”企业培育库。
(二)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1.在厦无住房;
2.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
申请材料:
(一)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单位版,加盖公章);
(二)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