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图书馆
办证指南
持本人身份证到平江县图书馆少儿分馆自助办证机上办理借书证,免交押金,一个身份证仅能办一张借书证。
注意事项
1、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2、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平江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进行处理。
3、读者证限本人使用。
挂失补办办法:读者证丢失后,请归还所借图书,立即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补办新证需交纳工本费10元。
借阅须知
1、读者持本人读者证可办理文献外借手续。
2、每次限借中文图书2册,借期60天,可续借1次,续借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图书每册每天须缴纳逾期费0.10元。
3、请爱护所借图书,不得撕页、污损、勾划、题写、调换、剪裁、折叠、丢失等;未办理外借手续,不得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按《平江县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制度》处理。
4、借阅时发现图书有污损现象,应向工作人员申明,由工作人员做技术处理。还书时若发现有新的污损情况,须按上述赔偿制度相关条款处理。
5、为方便他人借阅并提高图书利用率,每位读者一次取阅图书不超过2册,并请在本室阅览。阅后需要归架图书,请放在还书台上,由工作人员归架。
6、请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严禁吸烟、饮食、喧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手机等通讯设施请置于静音状态。